通知截圖
見圳客戶端·深圳新聞網2021年1月21日訊(記者 潘潤華)近日,一份疑似深圳市住建局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》若干問題的函件在網上流傳。文中對“7.15新政”在途交易、高層次人才購房條件、居民家庭住房登記等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。21日,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,該項通知內容屬實。
在“7.15新政”在途交易方面,文中提到:經研究,市住建局同意將“715新政”在途交易交易申請辦理預售合同備案或不動產登記手續的截止日期,由規定的2020年12月31日,延長至2021年1月31日。
文中明確指出,經市人才資源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,在享受人才優惠政策有效期內,可憑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在深圳購買首套商品住房,無需提供在深繳納的社保或個稅說明。而高層次人才家庭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,按深圳現行限購政策執行。值得注意的是,居民家庭購買的商品房,只能登記在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名下。《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貫徹落實<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>的通知》第三條第(五)項關于家庭購房登記的規定不再執行。
記者查閱資料顯示,上述通知的第三條第(五)項內容為: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人符合購房條件的,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符合購房條件的一方或雙方名下,不得單獨登記在不符合購房條件的一方名下。
隨著此次函件的公布,有業界人士分析認為,根據這一新規,原來聯合購房的家庭,只要求一人有名額,其他聯名人無購房資格也可以聯名登記,但現在所有聯名的人都需有購房資格。這意味著通過假結婚聯名買房行不通了。